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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9年辽源市省级重点产业、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安排计划的通知

辽工信发〔2019〕296号

关于下达2019年辽源市省级重点产业、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安排计划的通知

  各区工信局、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19年辽源市省级重点产业、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安排计划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2019年辽源市省级重点产业、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支持方向包括:一是提高生产负荷项目;二是产需衔接和银企对接项目;三是中小企业服务体系项目;四是“个转企”升级奖励项目;五是企业入规升级项目。

  二、资金分配额度安排

  根据项目评审专家意见,经市政府网站公示、市政府批准(辽府函〔2019〕337号),对辽源市巨峰生化科技有限公司稳定一季度工业经济运行项目等12个项目予以专项资金支持(资金分配详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一)切实履行管理职责

  切实履行专项资金申报主体和资金支出责任人的主体责任,要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如未按省、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市政府批准资金安排计划分配资金或发生违规违纪事件,按照省工信厅要求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下年度专项资金分配资格。

  (二)严格资金绩效管理

  组织指导项目单位围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投产达产进度、新增产值、税收、就业等,建立完整、科学、可衡量的绩效目标,包括数量、质量、时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产效益、可持续影响等指标。2020年3月30日前报送项目绩效自查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分配资金的因素。

  附:2019年辽源市省级重点产业、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安排计划表

    C:\fakepath\专项资金建议分配表(报政府)代拟稿.xls